关于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六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民爆行业实际,现就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物品销售企业。
二、督查时间
2024年10月14日-10月31日。
三、检查方式
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现场实操等。
四、检查重点
(一)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1.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2.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3.中秋、国庆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4.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5.运用“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民爆行业线上安全检查情况;
6.推进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县区民爆物品销售企业
1.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含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情况;
2.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含隐患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火灾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3.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含人员装卸作业操作合规性情况、定员定量及是否存在“四超”(超员、超量、超产、超时)现象、出入库管理及销售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厂区及库区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运输安全保障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重要时段值班值守情况和应急预案建设情况等。
附件:1.市工信局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doc
2.市工信局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各县区民爆物品销售企业).doc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