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局(经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在六各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 5G 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20〕78号)精神,落实5G基站等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等相关要求,市经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六安市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六安市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导则(试行)
附件:六安市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导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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