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级表彰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经单位研究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拟确定何海燕同志为六安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月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市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4-3376185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