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经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2-01-1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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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照《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六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和《六安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融入到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各环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相关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六安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局领导班子,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指引。定期听取局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2021年六安市经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是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目标任务,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谋划和指导工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推进法治建设面向全领域、多方位迈进。创新设立党组中心组学习“时事政治、专题研讨、政策法规、科长微课、经典推荐、自学书目”6个模块,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安排专题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机关“法律学习月”、经信系统法治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收听收看网络庭审直播,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等,通过以案释法,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依法行政决策。严格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策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局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安徽寻求律师事务所李国圣担任局机关法律顾问,在进行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等过程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提高依法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局机关人员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做好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工作。按时完成局机关各项数据信息录入、补充和完善工作,利用平台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证件换发。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坚持持证上岗,积极组织经信系统人员参加非煤矿山、民爆、节能、盐业等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推动经信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执法的全面落实。2021年,我局5名同志参加并通过考试。组织从事执法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全省经信系统法治讲座视频培训会议,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和时代价值的认识和理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强基础、重规范、转作风”专项行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六安市经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公开、透明。2021年,我局未发生行政执法案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市经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工作计划,联合市公安局对民爆销售企业,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盐业公司,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积极通过六安普法网报送法治建设工作相关信息,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出台《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对单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印发。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及合法性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年共审查代市委市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7份。做好规范性文件解读。及时公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和局内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政策解读”栏目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解读,方便社会公众及时查阅、了解政策信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021年4月30日以前我局起草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3份,其中20份文件继续有效,3份文件不纳入清理范围。清理局内部规范性文件11份,其中6份继续有效、4份宣布失效、1份废止。

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认真做好年度述职述法工作,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年度述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综合考核述职述法。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规则,制定《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度汇编》,加强和改进对部门内部的监督,推动机关监督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及时总结上一年度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及时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主动接受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2021年,我局共主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8件、协办13件,办理答复6月底前已完成,及时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承办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10件(均为B类答复),其中主办5件、会办5件,办理答复工作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基本实现走访办复率和满意率“两个百分百”以及办理态度、办理过程、答复结果、办理效果“四个满意”。

(三)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2021年六安市经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六经信函〔2021〕34号),制定《六安市经信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压实各县区经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及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全市企业家集中法治培训暨《宪法》专题培训,增强企业家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践行宪法的法治意识,营造构建法治社会浓厚氛围。组织举办2021年全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暨工业互联网应用视频培训班,推动全市工业领域高质量建设诚信体系,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三是完善服务平台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民营经济“1+N”政策体系,开展民营企业分行业排序,打造“皋企吹哨”政企直联微信平台,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举办企业家培训12场、1415人次。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认定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家、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6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家。深化困难企业诊断救治,累计摸排153户困难企业,帮扶123户企业恢复正常生产,脱困率达80.4%。

四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编印《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推荐上报法治漫画作品3幅,浓厚建设法治机关氛围。组织举办霍邱县五里庄村“乡村振兴大讲堂”活动,推动五里庄村村委会干部、驻村工作队、村民组长和部分老党员等学习乡村振兴政策知识,掌握乡村振兴的基本方法,找准农村发展的基点方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浓厚建设法治乡村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亟需针对性的法律培训。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民爆管理、非煤矿山、盐业管理行业监管职能,省市层面暂未全面开展相关培训,但我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19年以来共有9人获得执法资格,其中:民爆管理5人、非煤矿山4人、节能监察5人、盐业管理3人。随着职能工作的开展和执法人员的增加,亟需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法治建设工作抓手因客观条件受限。我局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过程中抓手有限,与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多,且受众均为企业,宣传内容专业性过强,缺乏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的内容及鲜活案例。2019年机构改革以后我局均未出现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行政应诉案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研究部署、主动开展新时期下法治建设工作,加强与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与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有机结合,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果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具体实在的成效亮点,为法治六安建设贡献经信力量。

二是进一步强化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市“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我局“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我局“八五”普法目标任务。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印发年度普法工作清单。积极开展好法治宣传月、法治宣传周、法治宣传日等系列活动,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

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按照市统一部署安排,做好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及时公开权责事项和涉企政策措施。围绕民爆管理、非煤矿山等行业管理,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增强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水平。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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