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中安在线发布时间:2025-01-1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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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这些都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安徽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树牢“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服务理念,全省民营经济“56789”的特征不断彰显。2023年,全省民营经济贡献了59.5%的税收、60.7%的GDP、74%的发明专利授权量、8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93%的企业数量。安徽的发展实践充分证明:没有民营经济的稳定发展,就没有就业和经济的稳定增长;没有铺天盖地的民营中小企业,就没有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现代产业体系;没有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就没有安徽创新动能的持续迸发。

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存在一些困难,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矛盾障碍亟待破解。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加快推动相关领域改革,补齐短板弱项,充分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让民营经济在更加公平、竞争有序的环境中加快发展壮大。

要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健全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加快我省相关涉企地方性法规立法、修订进程。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建立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等“三书同达”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通过规范执法减轻企业负担,避免“小过重罚”。

要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全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功能,畅通企业反映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问题渠道。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机制,常态化机制化治理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清单、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清单、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开)工备案项目清单等“三清单”共享核查比对机制。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依托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发布项目信息,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

要强化优质高效的要素供给。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支持机制,推动“标准地”改革向开发区托管代管区域延伸,健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和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要素配置机制,保障民间投资项目用地。完善用能预算管理制度,精准配置能耗要素,省市分级保障民间投资高质量项目用能需求。健全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供给和产品创新,推动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更多投向民营企业。优化人才供给机制,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人才“引育留用”机制,畅通企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探索赋予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

要构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完善制造业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健全“选种、育苗、培优”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健全龙头企业壮大机制,聚焦重点产业链培育瞪羚、独角兽、链主企业,优先给予产业、投融资、应用场景支持,培育更多企业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健全创新扶持机制,编制重点产业链图谱,梳理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方向,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技术攻关。

要加强督导协调保障机制。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健全涉民营企业支持政策目录清单公开制度,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民营企业的法规政策,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中对涉民营企业政策开展专项评估。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健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政策体系,强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监督考核,常态化清查政府系统履行给付义务情况。优化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绩效评价机制,完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办法,强化为企优环境金融服务领域分析评议结果运用。

要营造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社会氛围。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中央及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立场态度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推广发展民营经济的典型经验做法,培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正面典型,更好发挥民营经济重要作用。强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健全民营企业诉求常态化收集办理机制。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光彩事业等行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应急救灾、慈善捐赠等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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