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任务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直相关单位:
为推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2〕2号)在我市落实落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贯彻落实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提高工作站位。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和市两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指导、上下联动,以优质企业梯队建设为抓手,打好创新驱动、数字赋能、要素集聚、环境优化组合拳,实施壮苗孵化工程,做大做强做优专精特新企业群体,全力推动工业赶超式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实现闭环式管理,切实推动《任务和责任清单》落到实处。
三、强化工作保障。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协同推进和督促指导,加强监测调度、考核评价,将各地专精特新发展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附件: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
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任务
和责任清单
2022年5月 9 日
附件:
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任务和责任清单
任务事项 |
省工作举措 |
市贯彻落实措施 |
牵头责任单位 |
配合责任单位 |
一、梯度化培育优质企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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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催生更多市场主体。 |
大力开展“创业安徽”行动,发挥创客中国、创响中国、创新创业安徽赛区大赛及贏在江淮等创业创新平台作用,培育更多创新型企业,对获奖项目给予投融资方面支持,孵化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用,支持高校科研人员等重点群体运用专利创新创业。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吸引更多龙头企业、重大项目、高端团队加速集聚。 |
充分发挥市科创中心、六安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孵化平台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完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培育更多创新型企业。积极参与“创业安徽”行动,发挥创客中国、创响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六安市赛及返乡创业等创业创新平台作用,培育更多创新型企业,对获奖项目按市相关政策给予奖补和投融资方面支持,孵化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金融监管局 |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用,支持高校科研人员等重点群体运用专利创新创业。 |
市科技局 |
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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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市“5+1”产业链“双招双引”,吸引更多龙头企业、重大项目、高端团队加速集聚。 |
市“5+1”产业链推进组专班 |
各县区政府 (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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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梯度培育工程。 |
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一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成长路径,每年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000家,遴选省专精特新企业500家,对省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8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200万元,鼓励各地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奖补。对迁入安徽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200万元。 |
按照“培育库→市专精特新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成长路径,每年入库培育企业100家、认定市专精特新企业40家、培育省专精特新企业12家、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3家、国家级“小巨人”企业2家、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1家,截至2025年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2家。对当年获得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对初次进入“专精特新”后备库的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 |
市经信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二、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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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
充分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大硅谷”、“中国声谷”等创新平台带动和转化作用,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建立企业技术(工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鼓励各地出台配套政策。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加强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环节专利申请,争创更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并按省相关政策给予奖补。 |
围绕我市高端装备制造、燃料电池等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积极培育、高位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创建“一室一中心”(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 |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
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围绕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环节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争创更多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并给予政策支持。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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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补链强链工程。 |
编制“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指导目录”,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与强院强校强所合作建立实验室,积极参与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竞争赛马等科技攻关。发布“工业强基任务表”,每年滚动实施“工业强基”项目100个。 |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指导目录”,鼓励企业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实验室,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积极参与积极参与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竞争赛马等科技攻关,引领行业技术进步。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对照《安徽省工业强基任务表》实施“工业强基”项目。 |
市经信局 |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
5.推动新产品首购首用。 |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研发高附加值新产品,每年开发省级新产品500项以上。落实“三首一保”政策,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示范应用和政府采购力度,每年评定首台套装备200项、首批次新材料40项、首版次软件100项左右。列入《安徽省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投标时,招标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 |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研发高附加值新产品,每年开发省级新产品10项以上。落实“三首一保”政策,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示范应用和政府采购力度,每年评定“三首”项目3个以上。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加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对其生产的设备、产品使用不可替代技术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可不进行招标或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列入《安徽省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投标时,招标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 |
市经信局 |
市财政局、市公管局 |
三、数字化赋能提质降本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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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 |
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细分行业头部企业建立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原料供给、设计开发、生产营销、售后维护等环节,建立产供销一体化运营新模式。落实省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政策,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引导专精特新企业用户上云上平台,每年新增“皖企登云”企业6000家。对帮助我省中小企业具体实施上云上平台等项目的服务商,按照服务中小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 万元。 |
大力引进和培育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加快传统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云化改造。每年推动 200 家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商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降低上云门槛。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上云试点示范,加大招引或培育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力度,并按相关政策给予奖补。 |
市经信局 |
市财政局、市投创中心 |
7.提升数字化转型能力。 |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对照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等级在3A、4A、5A级的企业,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支持以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工业PON(无源光网络)、5G等技术,以及新型工业智能网关、智能边缘计算设备等改造升级企业网络。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平台服务商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工作,省级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万元。 |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实施工业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行动,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智能化升级,培育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开展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推广,探索与推广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对照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等级在 3A 级(含)以上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奖补。 |
市经信局 |
市财政局 |
8.打造智能制绿色制造标杆。 |
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四化”改造全覆盖,省级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500万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使用轻量化的数字产品或服务,每年培育技术改造示范线100条,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8000台左右,打造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0个左右,并按省相关政策给予奖补。加快构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绿色制造体系,加强新产品、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实施的绿色化改造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到2025年,新增国家绿色工厂50家以上、省级绿色工厂300家以上。 |
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围绕高端化、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绿色化、创新化“六化”技改全覆盖。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拓展“5G+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建立“工赋六安”场景应用清单,每年分行业、分领域发布10 个以上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支持企业使用轻量化的数字产品或服务,每年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500台,打造省市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30个。加快构建绿色工厂、产品、园区、供应链“四位一体”绿色制造体系,加强新产品、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推介,推动节能、低碳、环保等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到2025年,新增省市级绿色工厂30家以上。 |
市经信局 |
市财政局 |
四、运用资本的力量助力企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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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
引导金融机构完善统计监测及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实现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逐年提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专精特新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等信贷产品。持续开展“十行千亿万企”融资服务专项行动,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鼓励合作银行每年安排不少于40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融资。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担保融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自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
引导金融机构完善统计监测及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实现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逐年提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专精特新贷”“无还本续贷”“订单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担保提升行动,通过放大担保倍数、执行优惠费率等方式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担保融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自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
市经信局、市金融监管局 |
市财政局、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六安银保监分局、市担保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 |
10.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 |
发挥省“三重一创”“专精特新”和十大新兴产业等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设立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二期,吸引集聚社会资本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鼓励各地坚持以基金为纽带,推广“投资+招引”“融资+融智”等模式,引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
发挥市产业基金引导作用,争取同省“三重一创”“专精特新”和十大新兴产业等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合作,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分行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精准对接专精特新企业,投早投小投长期。继续以股权投资方式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并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鼓励各地坚持以基金为纽带,推广“投资+招引”“融资+融智”等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
市金融监管局、市产投公司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11.加快上市孵化培育进程。 |
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提供上市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力争5年新增专精特新上市企业50家以上。推动省“专精特新板”扩容提质,助推企业对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对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建立与北交所战略合作关系,设立北交所安徽服务基地,推动安徽四板与新三板精准对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按照省首发上市奖励政策标准给予奖励。 |
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提供上市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到2025年力争达到专精特新上市企业5家,省“专精特新板”挂牌60家,助推企业对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积极对接北交所安徽服务基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按照市首发上市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
市经信局、市金融监管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五、优化配置要素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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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着力保障生产要素。 |
建立资源要素配置优选机制,对专精特新企业优先给予土地、能耗、排放等要素保障。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对A类企业正向激励,在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方面优先配置。 |
建立资源要素配置优选机制,对专精特新企业优先给予土地、能耗、排放等要素保障。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分类管理机制,按照A档优先发展、B档提升发展、C档规范转型、D档倒逼整治的原则,依法依规落实差别化财税、用地、用电、用水、用气、金融、人才等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
市经信局 |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13.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
鼓励在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产业平台布局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打造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便捷优化、社会服务高效集成的现代产业社区。到2025 年,累计建设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200个以上。 |
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拓展小微企业发展空间,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到2025年,全市小微企业园建筑面积超1000万平方米,入园集聚小微企业6000家以上,争创一批省级、国家级创业园。鼓励在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产业平台布局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打造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便捷优化、社会服务高效集成的现代产业社区。到2025年,累计建设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20个以上。 |
市经信局 |
各县区政府 (管委) |
14.加强企业人才供给。 |
大力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引才育才聚才,鼓励各地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蓝领工人列为高层次人才,在租赁住房保障、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营贷款、岗位补贴等方面配套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支持企业稳岗扩就业政策,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及技工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按月向定向培养生发放在校学习补助,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对应补助。 |
大力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引才育才聚才,鼓励各地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蓝领工人列为高层次人才,在租赁住房保障、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营贷款、岗位补贴等方面配套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省支持企业稳岗扩就业政策,建立院校专业人才供给库和重点产品人才需求库,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及技工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按月向定向培养生发放在校学习补助,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对应补助。 |
市人社局 |
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六、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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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
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行动计划,每年培育“三品”示范企业100户以上、安徽工业精品100个以上、省级新产品500个以上。举办专精特新企业与龙头企业配套合作对接活动,构建“头部企业+中小企业”产业链生态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各类专业性展会,组织举办“皖美制造畅行全球”展会活动,对省专精特新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境内外展会给予倾斜支持。引导企业参加“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省、市财政分别按50%、30%给予宣传推广费用补助。 |
定期发布六安市优质工业产品目录,提高专精特新企业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提振六安工业品牌。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行动计划,每年培育省级消费品“三品”示范企业2家以上、安徽工业精品5个以上、省级新产品10个以上。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龙头企业配套合作对接活动,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构建“头部企业+中小企业”产业链生态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加各种专业性、行业性展会,并按省、市级规定指导企业申请奖补。引导企业参加“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市财政按30%给予宣传推广费用补助。 |
市经信局 |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16.增强公共服务功能。 |
完善省“1+16+X”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每年开展各类服务活动1000 场以上,服务企业10000家以上,对国家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100万元奖补。加快“皖企服务云”功能迭代,遴选优质服务资源入驻,完善政策直达、诉求办理、线上融资、企业信用等功能,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鼓励专业化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维权、质量认证、法律维权等服务。 |
完善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每年开展各类服务活动100场以上,服务企业600家以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鼓励专业化法律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质量认证、国际商务法务咨询等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加快“皖企服务云”功能迭代,遴选优质服务资源入驻,完善政策直达、诉求办理、线上融资、企业信用等功能,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
市经信局 |
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
17.培育高素质企业家队伍。 |
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参加资本市场和工业互联网等专项培训。实施“新徽商培训工程”,加大新生代等企业家培养力度,开展专精特新企业高管订单式培训。鼓励各地组织专精特新企业领军人才赴发达国家学习弘扬企业家精神,落实徽商服务卡、江淮优才卡等礼遇服务事项,形成爱护企业、爱护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
实施企业家分类短训工程,开展“管理提升”“创业赋能”“企业家精神”“新生代接班”等重点培训,着力抓好“党员干部讲形势课、行业专家讲专业课、企业高管讲实践课、外出培训上经验课、5G时代上网络课”。积极对接工信部、省经信厅“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新徽商培训工程”“江浙沪体悟实训”“专精特新企业高管培训”等。全年举办各类培训不少于10场,培训1000人次以上。 |
市经信局 |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
七、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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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强化组织保障。 |
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强化监测调度、考核评价,将各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地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精准制定支持政策。 |
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强化监测调度、考核评价,将各县(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县(区)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精准制定支持政策。 |
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各县区政府 (管委) |
19.落实财税政策。 |
统筹利用现有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及有关产业政策资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鼓励各地出台降本减负、援企稳岗等助企措施。 |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和涉企政策支持专项资金作用,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各县(区)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鼓励各地出台降本减负、援企稳岗等助企措施。 |
市财政局 |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产投公司,各县区政府 (管委) |
20.营造良好环境。 |
开展“专精特新千企行”活动,各地为每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推行顶格服务企业机制,坚持“好时不扰、难时出手”,表格化、清单式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挖掘专精特新先进典型,讲好专精特新企业家故事,努力营造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浓厚氛围,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质扩量增效。 |
充分利用“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和“皋企吹哨平台”,推行顶格服务企业机制,坚持“好时不扰、难时出手”,表格化、清单式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挖掘专精特新先进典型,讲好专精特新企业家故事,努力营造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浓厚氛围,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质扩量增效。 |
市经信局 |
各县区政府 (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