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相关文件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9〕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宽带安徽”的意见》(皖政〔2014〕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和网络提速降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14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要求,加强我市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促进我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快速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
(一)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铁塔公司六安分公司配合组织开展六安市市辖区范围内的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县适时启动编制本区域内的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专项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交通、水利专项规划,以及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科学预测通信需求,统筹各类通信管(杆)线、网络节点、基站站址等设施合理布局。到2020年初,完成六安市市辖区范围内的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并将专项规划内容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电信六安分公司、移动六安分公司、联通六安分公司、铁塔六安分公司、安广网络六安分公司
(二)依法加强建设和保护。电信设施是重要的战略基础设施,要依法加强建设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依法进行的电信设施建设和维护,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拆除电信设施,不得危害电信设施安全。因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原因,确需改动或者迁移电信设施的,应当与电信设施所有人协商,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改动或者迁移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电信设施所有人应当支持,并及时搬迁。改动或迁移电信设施的,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确保通信服务持续畅通。对危害电信设施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或者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报告。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重点工程处、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电信六安分公司、移动六安分公司、联通六安分公司、铁塔六安分公司、安广网络六安分公司
(三)加强电信设施建设支撑保障。自然资源、住建和交通等部门在编制或修订相关规划时,要将宽带网络和5G通信基础设施一并纳入,研究将通信铁塔、机房、分布系统等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建设项目报批审核环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公共机构办公场所的经营管理人有义务协助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在该场所从事电信设施建设,无偿提供必要的场地,并为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的电信设施接入和使用条件,不得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不得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阻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的电信服务自主选择权。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重点工程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及其有关部门、电信设施建设单位和电信业务经营者、新闻媒体等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法规的宣传普及。基站运行后,由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对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状况进行环评检测,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法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对投诉、举报案件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电信六安分公司、移动六安分公司、联通六安分公司、铁塔六安分公司、安广网络六安分公司
二、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一)加强光纤宽带和4G网络深度覆盖。电信企业要加快推动全市固定宽带和移动宽带双双迈入千兆(G比特)时代,100M及以上宽带用户比例提升至80%;开展千兆宽带入户示范。持续推进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等光纤到户建设工作,扩大光纤宽带覆盖范围,光纤接入端口占比超过90%,加快完成城市光纤化改造。推进4G网络向人口密集的行政村全面深度覆盖,提升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
责任单位:电信六安分公司、移动六安分公司、联通六安分公司、铁塔六安分公司、安广网络六安分公司
(二)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宽带网络和5G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征用等问题,协调减免光缆敷设赔补等费用支出,研究支持宽带网络和5G建设及应用发展的政策。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宽带网络建设项目管线穿越收费减免和租费减收标准。住宅建设单位要预先做好5G网络的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在确保功能、保障安全、美观统一的前提下,推动路灯杆、电线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等社会杆塔资源开放,推广“一杆多用,一杆多站”的基站建设模式,支持5G基站部署。到2020年,全市实现5G商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重点工程处、六安供电公司,电信六安分公司、移动六安分公司、联通六安分公司、铁塔六安分公司、安广网络六安分公司
(三)推动电信企业降低宽带资费。电信企业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提速降费的相关要求,开展宽带提速和降价活动,针对农村地区,推出流量共享、流量不清零等服务,降低宽带和流量价格,提升电信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电信设施在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问题,为广大农村用户提供用得上、用得好的网络。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向纵深发展,电信企业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网络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快4G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农村电商、远程医疗、远程教育、云网融合、企业登云等网络应用。
责任单位:电信六安分公司、移动六安分公司、联通六安分公司、铁塔六安分公司、安广网络六安分公司
(四)加快宽带网络和5G建设项目的核准审批。各有关部门要为宽带网络和5G建设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宽带网络建设项目,优先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及时办理用地手续;自然资源和交通部门要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及时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加快台站设置审批,及时核发无线电台执照;生态环境部门要优化基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六安无线电管理处
三、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
(一)严格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报批县级及以上城区的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含安置房、商业楼宇、校园等),以及设置用户单元的建筑物,住宅建设单位要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包括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住宅建设单位必须同步建设住宅区及设置用户单元的建筑物内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等通信设施,预先铺设入户光纤、预留设备间,所需投资纳入相应建设项目概算。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审查合格,住建部门不予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预留设备间(通信机房),物业服务企业应保证预留设备间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住建局、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
(二)推进既有住宅建筑实施光纤到户改造。鼓励既有住宅建筑实施光纤到户改造,提升小区宽带通信能力。推动现有小区光纤入户改造,向未进入的电信企业全面开放小区内部的设备间、管道和楼道槽道(桥架)、入户线等设备。住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支持光纤到户改造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红线内通信设施和路由,为光纤到户改造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光纤到户改造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应及时恢复改造损坏的路面、广场、绿化等设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
(三)规范光纤到户验收备案制度。住宅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相关材料报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备案。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质量关,加强对光纤到户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未按要求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监督管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贯彻落实等工作,切实帮助建设单位解决基站选址难、管线铺设难、拆迁补偿难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措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快速健康发展。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