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办法 》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18-03-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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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5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关于开展2018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财务〔2018〕124号)、《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皖经信消费函〔2017〕817号)等文件精神,市经信委制定《六安市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是指轻工、食品、纺织、医药、家电及消费电子等行业中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为规范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工作,促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特制订本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8年,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财务〔2018〕124号)、《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皖经信消费函〔2017〕817号)两个文件精神,市经信委起草了《办法》初稿,经相关业务科室充分讨论,修改完善后于2018年3月13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切实改善营商环境,着力提高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到2020年,消费品工业传统优势巩固提升,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市场环境明显改善,“三品”专项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和品牌认可度明显提升,实现消费品工业更加稳定、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

五、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含总则、申报条件及材料、工作程序、示范企业管理四个方面。和附则共五章14条。第一章总则4条,明确了《认定办法》制定依据、认定范围、实施原则和管理权限。第二章申报条件及材料2条,明确了申报条件和申报所需材料。第三章工作程序3条,明确企业申报、组织评审和认定及授牌。第四章示范企业管理3条,明确了市经信委对获得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的管理、支持和惩罚措施。第五章附则2条,明确了《认定办法》解释部门、实施时间。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突出要素保障。充分利用工业专项资金,支持消费品企业加强产品创新、数字化车间建设、质量提升、品牌培育。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精品安徽”宣传,扩大“三品”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关注和支持“三品”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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