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寨县沪金矿业有限公司金寨县老龙山饰面石材矿露天采矿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0-12-1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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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对<金寨县沪金矿业有限公司金寨县老龙山饰面石材矿露天采矿二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的报告》收悉。

我局已组织专家对《金寨县沪金矿业有限公司金寨县老龙山饰面石材矿露天采矿二期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安徽省昌昊矿山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获专家组长复核通过。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初步设计》章节较完整,内容基本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二、二期工程设计开采范围内(+515m~+350m)保有资源储量为165.45万m³(合430.17万t),设计利用资源量为153.86万m³(合400.04万t),生产规模为6万m³(合15.6万t),服务年限6年(含基建期)。

三、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机械凿岩、切割。设计生产台阶高度1.35m,安全平台宽度46m,清扫平台宽度8m。

四、二期工程项目新增投资总额为233.6万元,其中流动资金30万元。

五、对《初步设计》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企业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和落实。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南侧边坡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对西侧已形成废土石区的治理工作。

六、请你局督促企业加强对矿山开采现场的安全管理,切实按照设计开采,杜绝“三超”现象发生,保证生产安全。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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