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返乡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
近日,我市正式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返乡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引导更多在外务工、经商、创业人员返乡投资兴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返乡创新创业,吸引全社会有志之士扎根六安创业,帮助本地人才就地创业,推动我市小微企业和创业实体由分散式经营向各类平台集中集聚发展,打造企业家成长的摇篮、独立选址企业培育的苗圃、与外地竞争人才的竞技场。
《意见》提出,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返乡创业类平台5个,省级返乡创业类平台10个,打造20个左右市级返乡创业园,新增标准化厂房200万平米,新增小微创业企业2000家(每个国家级、省级、市级返乡创业类平台分别集聚小微企业不低于80家、60家、40家),孵化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
《意见》明确了三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动小微企业集聚发展。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创业园、工业标准化厂房等平台,以加工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为小微企业创业发展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配套服务。二是引导科技企业集群发展。统筹创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三是鼓励多渠道融合发展。支持建设电商产业园、农民工创业园、农业产业示范园、旅游小镇、康养小镇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
《意见》提出,实施四条推进措施,一是降低创业门槛。二是规范创业管理。三是强化精准服务。四是加强创业培训。六条支持政策:支持创业园建设、鼓励建设标准化厂房、投资引导支持、融资支持、创业担保支持、税费优惠。四条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督查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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