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市经信局局长王友年对《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19-01-17 09:25
字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意见的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

中小企业是实体经济之本、富民强市之基,是创新创业的主体,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即是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的需要,也是持续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培育新动能的要求。近年来,市经信委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企业提质增效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中小企业培育为抓手,持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形成了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截至目前,我市拥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4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70家。

2018年5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46号),聚焦制造强省建设,对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再次作出部署,并明确要求各地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地方版”和“加强版”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明确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导向,引导全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按照省、市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起草了我市《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制定过程

一是文件起草。市经信委认真研究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46号),在借鉴、吸纳其他地市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是征求意见。10月10日,市经信委将《实施意见》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公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等市直单位以及各县区意见。

三是修改完善。在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市经信委认真修改完善,并经分管副市长审定,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形成了今天上会研究的送审稿。

三、《实施意见》的架构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3个部分:明确发展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推进措施。

第一部分:明确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市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60户以上。

第二部分:细化工作任务。《实施意见》从九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工作任务:

1、加强培育指导。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每年培育入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户左右、市级40户。

2、增强创新能力。

3、加快技改步伐。引导和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每年评选出一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在全市推广典型经验。

4、强化载体建设。依托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等载体,提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块状发展水平。每年培育2家左右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5、提升质量品牌。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提升行动,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每年培育省级新产品10个以上、工业精品5个以上。

6、完善服务体系。重点培育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0家,进一步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发、财务指导、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普惠服务。

7、提升信息化水平。支持企业上云,深化两化融合,推动生产线和车间的数字化改造,每年认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5个以上。

8、促进协作配套。建立信息对接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加大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带动扶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9、提升管理水平。制定企业家培养计划,分层次、分行业建立30名领军型企业家、100名成长型企业家、100名创业型企业家和200名企业家后备人才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统筹跟踪培养和服务。

第三部分:强化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加强考核督查四个方面。

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凝聚部门力量,加强督促指导,形成推动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工作合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优化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落实降低企业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的考核力度。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