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民爆行业应急资源填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工信局发布时间:2024-07-10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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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民爆行业应急资源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民爆行业应急资源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分别从政府端、企业端进入平台。登录平台后,在“预案管理”栏中按照预案类型逐条填报应急预案信息,在“装备管理”栏中填报应急装备信息等。

二、各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要求,原则上每3年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做修订作出结论,及时填报应急预案评估报告、修订后的预案。

三、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于7月3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填报,各民爆企业应于8月30日前按提示函要求完成相关应急预案和装备填报。各单位应急演练结束一个月内,应完成应急演练信息和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填报。

四、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填报前组织核查应急预案、应急装备等信息真实性,填报时确保内容齐全、没有错漏。要按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每年、民爆企业每半天开展1次应急演练和演练评估”要求,对照年度上报的演练计划落实各项工作。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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