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二十五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危化企业搬迁整改验收把关不严。2020年,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异地迁建企业验收标准为原厂区主要生产装置去功能化,确保不可恢复生产,装置物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处置,设备管线清洗合格并拆除,生产场地清理干净。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危化品异地迁建企业,2022年9月通过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组织的搬迁改造验收。督察发现,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验收销号把关不严,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验收核查不够细致。该厂区拆除工作未按要求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环境管理粗放。现场仍堆存上百吨化工残渣,刺鼻气味明显;拆除现场多处区域散落各类化工辅助设备,地面积水、坍塌水池和窨井水体呈红褐色,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642毫克/升、氨氮26.5毫克/升、挥发酚2.15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31.1倍、25.5倍、429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二、整改实施主体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重点措施
1.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落实《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
2.指导蚌埠市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目标任务
规范拆迁过程,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督促八一化工编制污染防治方案。企业于2023年10月完成《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并向禹会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备案,12月通过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评审。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检查指导,多次实地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方案开展拆迁活动,确保拆迁工作规范有序。
2. 加强工作调度,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搬迁改造“回头看”自查,并赴有关市开展现场抽查检查,指导有关市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贯彻落实省工信厅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清单举措的通知》,细化整改措施,压实属地责任。定期前往八一化工老厂区开展巡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土壤和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工作,现场督导八一化工完善厂区内雨水冲刷产生的淋溶液收集措施,做好防渗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业领域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871870;
电子邮箱:zhongtao@ahjxw.gov.cn。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