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的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产业基础认真谋划,组织指导辖区内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对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认定条件积极申报,支持两个及以上的开发区联合申报。请于2026年9月28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创新型产业集群拟申报情况汇总表》以及《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书》盖章报送市工信局科技与装备科。
联系人:谢晓悦,3379736。
附件: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的预通知
2026年9月16日
标签:
关联信息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工信视角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