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要求,为做好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基础要求。
2. 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原则上应已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 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和《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附件2),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编制申报书,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 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开展。申报主体应于2024年11月22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主动联系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3. 请各市工信局做好本地区非中央企业项目的推荐工作,积极动员智能化程度高、示范性好的企业参与申报,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和现场建设情况。中央企业项目通过集团总部进行推荐。
4. 请各市工信局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汇总表各2份,于11月22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上文件的电子版也请一并反馈至联系邮箱。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装备工业处 操礼贤,0551-62871715;联系邮箱:caolixian@ahjxw.gov.cn。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18811445758、15010075395。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
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4.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