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市级政府食盐储备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9〕16号)规定,六安市盐业有限公司承担2025年度市级储备任务(750吨食盐),承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经企业申报、中介审核,现将2025年度市级政府食盐储备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16日—6月24日。期间如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请实名向市工信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4-3370212。
市级政府食盐储备经费拨付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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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本次审核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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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金成本-贷款贴息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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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费用-人工成本 |
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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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费用-装卸费用 |
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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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理费用-仓库租金 |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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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3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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